自8月1日起,北京检验检疫局将对北京地区出口竹木草制品试点实施“产地直放”通关模式。
根据“产地直放”通关模式规定,北京地区的出口竹木草制品如家具等在天津、河北口岸通关时,通过检验检疫合格评定的,由北京局直接签发通关单或无纸化通关指令,天津和河北两局不再查验换单。
据北京局动植检疫监管处处长陈世松介绍,实施“产地直放”的出口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要求:属于北京局注册登记的出口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;诚信良好,严格遵守国检法律法规,2年内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息记录;具备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,产品质量稳定,1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、理赔或其他事故;制定“产地直放”产品质量管理制度,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、产品标识、追溯体系和装运档案等;具有专门责任部门负责装运管理工作,对每个报检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、包装、可追溯性标识等要素进行核查并记录,对内、外包装及唛头等信息进行拍照;对记录、相关影像资料及物流委托证明、发货单据等装运物流信息一并建档留存。
转载自《中国国门时报》